1)第412章 死前有悔_聊斋狐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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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……”

  “还不住口!”

  “刘相公外乡之人,此前与我素未谋面,更无交际,他如何盗得珍珠?”

  其言刚落,陶员外慌着喝止他。

  陶玉新斜视刘彦,道:“伯父不知贼人手段,此人乃是大盗,大盗偷人难查,善于蒙骗失主。”

  “此人计谋就是,寻一颗相似的珍珠,拿此珠骗伯父,使伯父误以为是所失珍珠,借此诬陷好人,洗脱他的罪名。”

  “伯父如若不信,可请官家搜查我等,若查到伯父所失珍珠,我等甘愿领罪。”

  “而且,小侄看这颗珍珠,不像是阮大哥卖他那颗。”

  “阮大哥珍珠小些,他这个大些。”

  陶员外听了侄儿之言,转视刘彦,暗说:“玉新所言,不无道理。寻得一颗相似珍珠,也非不可能。”

  堂上胡知县亦思量,心疑道:“他说的却有可能,刘奉义临安人,如何就到我临海?但此人气貌不俗,相貌堂堂,不似贼子。”

  想着,他指问阮大:“可是你卖珍珠与刘彦?”

  阮大回话说:“是。”

  胡知县便让员外把珍珠给他看,说:“你且仔细看看,这珍珠可是你卖他那颗。”

  阮大接过珍珠之时,便知如何说了,粗略一看就说:“大人,这珍珠不是小人卖他的!”

  “小人卖与他的珍珠,比这颗小,所以只卖十五两。”

  “他这颗珍珠怕有三钱重,若是小人卖,绝不会十五两卖他。”

  堂外刘平听到此话,怒从心头起,迈步就要入堂,忽感背后有人拉拽。

  只听阿九传音:“公子自有计较。”

  话落,见堂内刘彦起身,笑着分视五人,问陶员外道:“此珍珠当真不是员外所失?”

  陶员外存疑难辨,摇头说:“不是小可所失珍珠。”

  刘彦又问阮大道:“你也不认这珍珠,是你卖我那颗?”

  阮大提振胆气说:“此珠绝非我卖你那颗。”

  刘彦不与他争辩,面向堂上县官:“我先与大人自证清白,请大人看此公文。”

  说话袖中取出‘身份证书’,交给公人呈上。

  胡知县接下公文展看,见内容与临安县官印,对其‘奉义’身份不再有疑虑,相视点头,让公人送书。

  刘彦收公文入袖,转顾陶玉新说:“贼咬一口,入骨三分。你想咬我,怕是不能。”

  “大人,除我之外,另有四人可证明,这五人是盗珍珠贼子。”

  “即是张家四口。”

  陶玉新听了眼目慌乱,其他四人也陡然心慌。

  胡知县在上看得清楚,问:“张家四口何在?”

  堂内堂外一片肃静,无人应声入堂。

  刘彦道:“今日公人捉拿他们的地方,即是张家。”

  “他家有四口人,乃张大与妻子李氏、其妹张氏,及其子宝儿。”

  “其中,宝儿已被陶玉新杀害,尸身藏在村东祠堂神龛之内。”

  “大人不妨遣人去寻。”

  此言惊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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