匙,突然变得笨手笨脚。
他怕被人发现,不敢把这枚钥匙和自己出租屋的钥匙挂在一起,分开放才好。他先把钥匙放进衣服口袋里,但是又觉得这个口袋太浅,怕不小心弄丢,放进比较深的裤子口袋,又怕自己忘了,于是打开钱包,放到钱包里去。
沈垣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说句“谢谢”,但现在说“谢谢”似乎不太合情景。
一开口他就咬到舌头,结结巴巴说:“我、我把钥匙放好了。那、那我走了啊……乔叔叔再见。”
乔海楼一直把他送到大门口。
沈垣觉得自己都走远了,回头看,乔海楼还在那。
乔海楼发现他在看自己,对他挥了挥手,沈垣有点不好意思,也对乔海楼挥了挥手:“再见。”
在他十九年的人生中,有过几个男人把家门的钥匙给他。
第一个是外公,外公把钥匙用红绳串起来,挂在他脖子上,好让他放学以后可以自己回家不需要接送。
第二个是黎叔叔,他成了黎家继子之后,叔叔把家里钥匙给他,让他成为了黎家的一分子。
第三个,就是乔海楼了。
他们只是床-伴而已吧?只是因为图方便所以把钥匙给他?
可乔海楼不是还说自己是第一个被他带回家的人吗?
沈垣心情复杂,他回家以后也睡不着,爬了起来,找了一串红线特地编了绳,把这枚钥匙单独用红绳串起来,显眼一些,不至于弄丢。
和他手上这条旧红绳手链是一种编法。
沈垣一边编绳一边想,这枚钥匙是藏在家里吗?还是随身带着?随身带着的话还是容易被发现吧?可是放在家里的话,要是哪天下班以后他想直接去找乔海楼,还得多跑一趟,太麻烦了。
他想了想,干脆编成了项链,挂在脖子上。到时候穿上衣服,把钥匙藏在衬衫里面,别人发现不了的,而且安全。乔海楼把这个贵重的东西给他,万一被人偷了或是弄丢被人捡走,那人去乔海楼家偷东西,就不好了,他一定要把这个钥匙放好。
沈垣编好绳子以后就把钥匙挂在自己脖子上,睡着了。
冰冷的金属贴在胸膛上,不知不觉被煨暖。
第二天一早,沈垣在镜子前多照了几遍,确认他穿着的背心、衬衫把钥匙给遮住了,才安心去上班。
电梯里,同事看他赶过来,按了开门键等他。
沈垣进了电梯:“谢谢。”
同事说:“小沈,你今天看上去红光满面啊,好像很高兴啊。”
沈垣反问:“有吗?”
同事说:“有啊,看上去特别滋润。”
沈垣:“最近睡眠比较好……”
午休。
王子钦又给他来了电话,说要还钱给他,顺便请他吃饭。
有债能收回来,沈垣肯定得去收,他爽快地答应下来,地点就定在总部公司附近。
沈垣到餐厅时,王子钦已经在等着他了。
沈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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