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四十二章 老子有钱了_我的老婆来自英雄联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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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面试一试够不够锋利。

  汗!

  “好了好了,你还要啥?”我没好气的打断这家伙的意淫,问道。

  “红叉(幻影之舞)!”孟瑞张口就来。

  幻影之舞的属性,百分之四十的攻速,百分之三十的暴击,百分之十二的移动速度。(有改动,务深究。)

  这玩意儿的属性,除了没有电刀的充电范围攻击之外,其他方面完全超越,而孟瑞又不缺少范围攻击的技能。

  所以,幻影之舞对于孟瑞来说绝对比电刀更好。

  只是这玩意儿,虽然价格只是比电刀贵了两百,但是那个价格,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化。

  五十倍!十三万五千金币的价格,也是相当的吓人。

  我看了一下,貌似原价三千以上的,统一都是一百倍,坑爹的货色。

  当时我脸色立马就黑了下来:“滚,没那么多金币了。”

  “你蒙谁啊,杀了五个暴君,还有那么多小丧尸,怎么可能一个无尽就用完了?”孟瑞没好气的说道。

  “谁说我只买了一个无尽?”眨巴着眼睛,我又抽出来了一把无尽之刃,在孟瑞眼前晃荡着:“拜托,我都给你买了这种极品货色,我不可能不给自己买吧?”

  “我日了,你周扒皮啊,我们辛辛苦苦给你打工,到头来你居然给自己武装起来了。”孟瑞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我说道。

  “那你可以给别人打工,看看别人能给你买一把无尽不能。”我咧开嘴巴奸笑道。

  孟瑞不吭声了,他当然知道现在貌似这里除了我之外,没人能弄到装备。

  影子团伙也能弄到,就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的,不然的话,自己也不用跟这个家伙墨迹了。

  红叉是买不了了,最后又花了几万块的金币,给这家伙购买了一把最后的轻语长弓,外加上一把攻速鞋,总算是将他给打发了。

  剩下三个位置,装了三把多兰之刃。

  有了这一套装备,差不多可以面对舔食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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