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后他便走了,是在中午,我又才见到他。
他换了身月白色的衣袍,肤色有着行功后的明润,额前有一缕汗湿的长发,令他整个人更显得神清气爽。那一缕散发的汗湿,让他没有了往日不食人间烟火般的高洁出尘,看起来像是个真实的凡间男子。
他见我还一丝未动地睡在床上,看了我一眼,又看了眼桌上的早膳,便出了去。我听到他问他的仆人:“她吃过了吗?”
“公主……”
“传午膳来。”撂下了这句话,他复又回了屋里。
一时精美的午膳呈上,大出众人意料,他并没管我。径自用着膳。到了晚膳,他依是如此。青龙终于忍不出谏言了:“王爷,公主……”
“别管她。”四叔叔优雅地喝了口羹汤,懒淡地道:“不出三天,她自己会吃。”
是的,他说的对。我自己总是会吃的。
十年来,他便比任何人都了解我。
王宫晚宴失去清白时,我没有想过要死;被龙御夜占有后,因为当时对龙煌灼的恨,让我觉得去死不值得;而这一次,我是真的想死。然他却比我自己都清楚,在齐宕下落不明的时候,我是绝对不会去死的。
三天,整整三天,我滴水未进。虽然他自己说了不出三天我便会进食,如今三天已过,我依旧睡在床上。他依是懒得理。
倒不觉得饥饿,甚至腹中一直处于一种饱涨状态。却因为一想到他对我……做出的事,脑中便轰地炸开。人也一直在清醒与昏睡的状态间辗转徘徊。
然即使我行尸走肉般如同木头,他碰起我来也极有兴致。即使三日不吃不喝不言不语地睡在床上,也没能摆脱成为他的女人的命运。
是在第三夜,缠绵过后的夜半,他睡熟了后,我取出早藏在枕下的匕首,坐起身来,举在他的腹上约一尺的地方。
我想杀了他。是的,我想杀了他。
从未曾想过,我想杀了四叔叔。
可是此刻,我真的想那么做。并且也那么做了。却在匕首距离他的腹部毫厘之处时,我怎么也刺不下去。
我没有忘记,初见他的那个白雪皑皑的冬天,用严厉不容抗拒的语气命令我喝酒。只为了能暖和我的身子。
我没有忘记,龙御夜即位之初,我自觉无处可去,在睿清王府住的那几日。百般折腾四叔叔,末了,问他怎么不生我的气,他说他和一个孩子生什么气。
我没有忘记,王宫晚宴我被设计被子郁玷污后,是四叔叔,将衣不避体的我抱回了他的家。
我没有忘记,齐宕不见了,又知悉了龙御夜对我所做过的一切,暴室外面坐了一夜后,是四叔叔从晨曦里走来,带我离开的那座皇宫……
不管他是不是我的叔叔,他都是我唯一的四叔叔。
十年了,十年里懒懒地,倦怠地,叫了多少声四叔叔?
我的手发着抖,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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