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6章 老娘的天大好事,季然头皮发麻_咸鱼奶爸,被动种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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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6章老娘的天大好事,季然头皮发麻

  在季然昨晚对作案未遂现场的分析里,只有一头小野猪涉案,然而陷阱里竟然有一对儿。

  也不知是分析失误,还是涉案的家伙叫来了它的小伙伴。

  管它呢,这一只小野猪有将七八斤,多一只……等于就是多一道硬梆梆的硬菜啊。

  实在是意外之喜。

  “汪仔,记住了,这东西叫野猪。野猪肉很香的哦,以后你只要看到了,就往死里弄它们……当然,弄不过你就撒丫子跑,成年的这东西发起狂来,很可怕的,千万别把自己的狗命给搭进去了。”

  季然教唆着狗子,同时不忘警醒,笑呵呵地看着坑里的猪崽儿。

  野猪和家猪虽都是猪,但体貌特征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。小崽子们亦然,一眼就能分辨。

  陷阱里的这两个货,毛粗而稀,身上皮肤有一条条的灰褐色的条状花纹;猪嘴巴比起小家猪,要长要尖;猪尾巴也要短。

  整个小模样儿,比小家猪竟是还要可爱几分。

  “老爸,这就是小野猪吗?好漂亮啊。”

  豆花不知何时起床了,趿拉着她的喜洋洋公仔拖鞋走了过来,看着坑中的一对猪崽,眼冒星星。

  “对,这就是小野猪……下午回来,咱们吃野猪肉炖粉条哈。”季然笑道。

  豆花却是噘起了嘴,“老爸,我一点也不喜欢吃野猪肉炖粉条。”

  “不喜欢吃?上次就你吃得最香,昨晚上伱都很期待……”季然一愣,旋即明白了闺女是不忍心宰杀了这两条漂亮的小野猪。

  果然颜值即真理,长得好看的,寿命都要长些啊。

  豆花乌黑的大眼睛里满是恳求,搂着季然的胳膊撒娇,“老爸,我们把小野猪养起来好不好,养大了我们再吃野猪肉炖粉条,好不好嘛。”

  “好吧,那就养起来。”

  对野猪这种祸害庄稼、还伤人、且没有多少其它价值的玩意,季然是不存在半点怜悯之心的。

  季然认为,对待这类物种,没什么可讲究的,直接杀了吃肉便是。

  杀了吃肉,便是它最大的价值体现。

  但闺女喜欢,那就如她所愿吧。

  恰好自己不正想用香麦草养点什么嘛,便宜这两头小野猪了。

  随即季然回屋,取来一个大号的抄网,直接把小野猪当鱼抄。

  小野猪甭看外表可爱呆萌,实际野性十足,凶悍着呢。

  它们尖声厮叫着,在抄网里死力挣扎,又踢又咬。

  抄网都被它们给干出来几个窟窿。

  季然费了些工夫,才把它们缉拿关押,暂时囚禁在厚实的麻布袋中。

  悠然居没有建养禽畜的杂房,这也是为什么季然一直没养任何家禽家畜的原因。

  现在要养这两头小野猪了,自然得建。

  于是季然又有事情干了。

  杂房选址在菜地旁的荒地,季然承包下的荒地有数亩,大部份都还没开垦。

  ……

  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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